南宁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南宁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四中队中队长赵夫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1月,赵夫华通过微信授意泥头车老板蔡某某为其在茶庄私人消费买单,并收受蔡某某赠送的价值2000元茶叶。此外,赵夫华还存在接受其监管对象孙某某宴请问题。赵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西乡塘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陈满昭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6月,陈满昭先后21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两辆私家车加油共计6128.03元。陈满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武鸣区粮食局原局长李鸿烈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时任武鸣区粮食局局长李鸿烈同意,武鸣区粮食局将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日常接待费用共计33529元,以“与相关部门调研”的名义在下属企业报销,接待费用中仅有4194元用于公务接待,剩余29335元属于违规公款吃喝。李鸿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