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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2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扎实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自治区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那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那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违规报销差旅补助16.2123万元,违规发放交通补助8.6384万元;2014年,违规发放春节加班补助2.5981万元;2013年至2016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用于私人消费,金额共计82.7667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苏立孟(现任县委正处级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吕若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主任黄安珠(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干部)、原副处级调研员李玲(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丽华(现任县政协副处级干部)、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调研员黄美红进行诫勉谈话;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玉林市机关事务局副调研员、财务科科长周素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周素昌先后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现金共计6000元。周素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周林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周林先后10次使用公务油卡主卡给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1950.73元。周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那洪街道国凯社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9日至10日,国凯社区以党支部名义组织支部党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家属共20人到大新县堪圩乡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七一”纪念活动。期间,绕道游览名仕田园旅游风景区,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4257元。国凯社区党支部书记邓余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百色办事处田东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总经理何政福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0月18日下班后,何政福擅自驾驶公务用车前往南宁市赴私宴,并于10月19日返回田东途中撞上高速公路隔离带,致使车辆受损,维修费用共计2.4025万元。何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责令其本人承担。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表明,“四风”问题积弊甚深、树倒根在,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责任,结合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将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处做;要把住关键节点,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财物等老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抓细抓严抓实,纯洁党风政风,净化社风民风,打造靓丽名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及时查纠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无论职务高低,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严明纪律、严厉监督、严肃问责,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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