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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违规收受节礼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7-06-09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违规收受节礼

 

  典型案例


  2016年2月2日,离除夕还有4天,整个南宁市的大街小巷都充满着年的氛围。
 
  上午,时任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黄炳功的电话骤然响起。一看号码,是兴宁区三塘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梁宏国打来。梁宏国报告黄炳功说,南宁市细里彩养殖场,要送一些猪肉给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南宁市细里彩养殖场位于三塘镇建新村细里彩坡长岭山,是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管对象。
 
  接到电话后,黄炳功给陆某某打电话,要陆某某与梁宏国联系去拿猪肉,并告诉如何分配。陆某某按照黄炳功的意见列出名单,并向南宁市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黄学玲报告。之后,安排人员驾车到三塘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接上梁宏国后,一起到南宁市细里彩养殖场拿了约20份猪肉,每份约5-6斤。梁宏国在三塘镇畜牧水产兽医站下车时拿了一份,在返回城区的路上,按照分配方案通知人员领取猪肉。
 
  黄炳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学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宏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所收受的全部猪肉按当时市场价格折价退赔。

 

违规收受节礼

漫画:人人有份  作者:岑红(苍梧县纪委)



  案例剖析:

  五六斤猪肉,看似小事,却折射出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的大问题。

  南宁市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黄炳功,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黄学玲,兴宁区三塘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梁宏国等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是因为没有树立坚定的纪律规矩葸识,在看似小事的问题上触碰了纪律底线的结果。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南宁市细里彩养殖场,是兴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管对象。收受监管对象的猪肉,势必对今后公正执行公务产生影响。


  廉政提醒

  这一事件,警示我们的党员干部: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无数严重腐败案件说明,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遵守和执行纪律规矩的表率。

  二是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像兴宁区农林水利系统收受猪肉问题,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它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深恶痛绝。尤其是黄炳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曾因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这类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径,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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