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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基层考核 岂能带队去吃喝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08-22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为吃了不该吃的饭、喝了不该喝的酒被处分和免职。这事对我们触动很大。党员干部在纪律面前绝不能心存侥幸。”因违规公款吃喝,甘肃省清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副局长温炜被处理一事,一时成为该县党员干部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

  甘肃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三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但仍有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寻找一切机会违规公款吃喝。

  2015年12月初,清水县纪委在一次明察暗访中发现温炜存在违纪问题。经查,2015年11月30日上午,温炜一行人到松树乡松树村和大柳村考核有关工作。考核结束后,按照规定,考核人员应该到乡政府食堂吃工作餐。但温炜一行却驱车来到离乡政府7.5公里远的张家川县大阳乡的一家饭馆吃午餐。此次消费公款共计700元,其中酒水费用240元。考核组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温炜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5年12月31日,温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在全县通报批评。(王彬 李斌)


 

 

  【执纪者说】

  作为带队到基层考核的副局长,温炜本应起到表率作用,但他却没有绷紧纪律弦,带头违纪,大吃大喝,端起了酒杯,放下了原则。此事警醒党员干部,纪律面前要避免侥幸心理,真正让优良的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清水县纪委 陆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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