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不可有“糊涂的爱”
清醒与糊涂,有时候只隔着一层纱,有的领导干部心头蒙尘,三观不正,就怎么也看不透一些简单的道理,思想差之毫厘,行为就谬以千里了。
近来,中纪委公布了两份忏悔录,这两名落马领导干部“糊涂的爱”令人慨叹: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原副主任高重瞳自觉为了事业对家庭的照料太少,对丈夫、对家庭的负疚感成了心病,为此,她决定为丈夫“提供”更多财富以弥补亏欠,而丈夫也认为从她身上得一点经济补偿理所应当;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十分感激妻子几十年来的体贴奉献,便纵容了妻子谋取不义之财的行为,最终导致自己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这种黑白颠倒的“糊涂的爱”害了自己,也害了亲人,当其锒铛入狱时,无不痛哭流涕、懊悔不已。可为什么这种清醒只有在铸成大错时才“姗姗来迟”,不能早一点悬崖勒马呢?问题的根子首先出在理想信念上。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行为的明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始终保持党员本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更要认清自己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服务人民。重视家庭本无可厚非,可有的领导干部错把手中的权力用来服务于家庭,用来表达爱或是弥补歉疚,真是糊涂至极。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许多革命伉俪用自己的行动甚至是生命演绎出对党和人民的大爱和夫妻间的真情。彭雪枫在致妻子林颖的书信中写道:“我俩是为了党的事业,为了革命的伟大的爱!相互帮助,相互鼓励,相互安慰,使我们的事业更前进些更收获大些,这应当是我们的神圣的目标”;左权在给妻子刘志兰的信里写道:“本来分别是感痛苦的,但为了工作,为了进步,为了于党有益,分别也就没有什么了”……这些话字里行间透露出共产党员对于革命理想的赤诚之爱,也展现出对于爱人的铁骨柔情。
多少年来,有无数共产党员抛家离子,投身党和人民的事业,他们并非铁石心肠,心中也都秉持着一份真爱,这其中的隐忍痛楚也只有自己才能体会,而其因奉献于伟大事业、服务于人民利益所绽放出的光辉,使他们的人生更有价值,使他们的爱情分外浪漫。相比之下,有的领导干部与爱人之间不是相互砥砺,而是用金钱物质取代理想信念,这不是“爱”反倒是“害”。
不少落马领导干部的“家庭式腐败”,其配偶也难辞其咎。枕边可吹“清风”,亦可吹“歪风”。作为配偶,应该对领导干部时常提醒,注意保持清廉本色,这种融于情感的引导如春风化雨,对领导干部的影响不可小觑,这也是对领导干部以及家庭的一种保护。反之,如果配偶贪恋金钱,对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推波助澜,甚至借助其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那就是毁己毁家了。
为了构建清廉的家庭关系,不少地方采取了制度性措施,如北京、上海等地试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禁止配偶经商办企业;安徽、广东等地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干部配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对干部配偶开展廉政谈话,等等。但是,制度建设只是外在约束,还需要内心约束才能相辅相成,干部配偶需要当好“贤内助”,自己遵纪守法的同时,多吹廉洁枕边风,领导干部应奉公守法,履职尽责,这既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负责,也是对家庭的负责,这才是清醒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