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担当的纪检人——记陕西省白水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李彩菊
“局里来了一位冷面无情的‘包公’。陕西省白水县教育系统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话中提到的“包公”就是该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李彩菊。
2014年初,她从县文物旅游局纪检组长职位转任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就在这一年,教育局纪委被县纪委、监察局评为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她个人也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中名列第一。参加工作以来,她先后10多次被省、市、县评为“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等。
“群众有举报就得去查”
到教育局上任刚满一周,她就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中心小学校长景某的违纪问题。了解了举报件的基本情况后,她立即成立调查组,带领人员到涉事学校,针对问题逐项找教师、学生谈话了解,并翻阅有关账目,最终查出景某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六年级全体学生按要求购买了110套模拟试卷,每套试卷回扣4元,所收回扣都作为任课教师加班的补助发放。二是将教师绩效工资11600元借给负责学校道路硬化的飞跃建筑公司达半年之久。根据调查的基本情况,给予景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她向来都会第一时间去调查核实情况。
2014年3月,群众举报某中心小学校长党某贪污基建款22万元。她抛开手头的工作,立即组织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现场测量,最终确定党某在工程决算中虚报建筑面积,基建款多加了4.16万元,用于支付学校其他费用,并虚列教师劳动工资5050元,用于支付学校招待费。鉴于党某在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发生后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上交违纪资金,决定给予党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参与此事的两名会计行政警告处分和调离会计岗位处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她着手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开通了举报电话、公开了领导信箱,对群众的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认真登记,按程序办理。一年来,教育局纪委共查办案件8件,处分19人,其中开除公职1人,免职4人,行政记过2人,警告6人,警示训诫6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这个彩菊太‘一根筋’”
在李彩菊处理的案件中,最让她头疼的是林皋中心小学原校长梁某违纪案件。
林皋中心小学原校长梁某因私自扩大“一补”(对贫困住宿生的生活补助)范围、擅自改变“一补”的钱数和公款请教师吃饭而受了处分。梁某在担任林皋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让所有学生都享受了“一补”资金,而忽视了这项政策是国家对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的规定,他将贫困住宿生的补助从每人500元减少到了455元。在放暑假之际,梁某认为老师们辛苦了一年却不能发什么东西,因而决定花费1000元请50名教师在农家乐吃饭。接到群众对梁某的举报后,李彩菊非常重视,她带领办案人员经过反复调查取证,最终确定违纪事实,将该校长免职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今年春节刚过,李彩菊又接手了某小学教师高某超生的案件,正在调查的时候,麻烦事就来了,高某动用了许多人说情,想从轻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可这一切都改变不了李彩菊办案的决心,来说情者都被她拒绝了。大家都说她是一根筋,不近人情。但她始终相信,这样做就是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给那些遵纪守法者以交代。
“我对不起孩子和老公”
“我对不起孩子和老公。”李彩菊常常自责,“女儿面临高考,一个人在百里外的学校寄宿。平时忙工作,一年也见不到孩子几次。”
女儿喜欢吃她做的馒头和花卷,她会隔段时间给孩子做一次,然后托人捎到学校。尽管李彩菊累,可是想想孩子狼吞虎咽的神情不由得脸上泛起了微笑。因为工作太忙,家务活儿只能利用晚上来做。
“其实,我爱自己的家人,也非常珍惜和同事朋友之间的感情,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我更爱纪检监察这份事业,我会一如既往地走下去。”李彩菊说。(秦渭平 权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