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研究>详细内容

教育公平的“净土”岂容权力腐败“浸染”

作者: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6-30 08:34 浏览次数: 【字体: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一直以来,教育公平问题始终是群众关心的话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任何教育领域的事件,一旦触及“教育公平”底线,极易触动舆论神经、点燃公众情绪,甚至引发舆论风暴。


  日前,艺人仝卓在直播中自曝因心仪高校只招收应届生,曾在高考期间“通过手段”将自己的历届生身份改为应届生身份,被网友质疑涉嫌高考舞弊,迅速引发舆论关注。随后有媒体爆料仝卓父亲仝天峰任职于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致使事件持续发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仝卓事件”发生后,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舆论反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6月12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发布调查情况通报,详细披露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问题的来龙去脉,“顺藤摸瓜”纠出并查清了仝卓党员身份弄虚作假及临汾市教育局局长李晋平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问题。仝卓继父、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仝天峰等12名为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违规办理预备党员手续的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人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与此同时,陕西省延安市纪委监委对涉及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山西省教育厅通报仝卓2013年高考成绩无效,中央戏剧学院通报撤销仝卓毕业证书。至此,备受舆论关注的“仝卓事件”终于查明真相、水落石出。


  严肃查处权力腐败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正义,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从5月22日“仝卓事件”案发,到6月12日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时间仅过去21天。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迅速跟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不仅“拔出萝卜带出泥”,更是以“零容忍”态度对滥用公权力及弄虚作假者进行了严厉惩处,不禁令群众拍手称快。


  从“仝卓事件”中可以看出,教育领域一些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事件的发生,背后往往隐藏有权力滥用及腐败问题。仝天峰等人对权力和制度缺乏敬畏之心,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利用关系搞特殊,严重违反高考制度,破坏教育公平正义,自以为手中有权就能“手眼通天”,时过境迁便可“瞒天过海”,最后只落得“翻车自毁”的境地。


  “仝卓事件”再一次警示我们所有党员干部,任何罔顾党纪国法、滥用权力,肆意践踏高考制度、损害教育公平正义的行为,终究要付出违纪违法的代价。此外,更值得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的是,在“仝卓事件”调查过程中,临汾市教育局局长李晋平明知该局总督学苏迎泽、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等人伪造手续,既不制止也不报告,反而指使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公然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须知,搞攻守同盟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他们自以为这种同盟关系固若金汤,殊不知只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谎圆得再好,始终难逃纪检监察干部的“火眼金睛”。


  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要让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实现教育公平,既要从教育制度层面入手,不断规范入学、考试、招生、毕业等各个环节,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又要进一步强化教育领域的常态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一切损害教育公平的涉权腐败果断亮剑、一查到底,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在建设教育强国追梦路上的每一个角落。 (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监委 韦日国)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