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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梧州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苍梧县沙头镇沙岐村党总支部书记严传胜私分扶贫物资问题。2014年12月,严传胜在协助苍梧县扶贫办和沙头镇政府发放扶贫物资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把本应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鸡苗平均发放给全村农户且其本人户也违规领取,导致国家扶贫政策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2018年3月,严传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圩区新地镇殿村村党总支部委员李冠华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冠华在担任新地镇殿村村党总支部委员期间,伙同殿村时任支书李某生(另案处理)和时任副支书李某元(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向申领危房补助款的23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共48050元并进行私分,李冠华分得3000元。调查期间,李冠华主动退出违纪所得。2018年3月,李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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