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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村干索要危房改造好处费被查 悔之晚矣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06-16 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近年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和项目覆盖面不断增加,贫困农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但与此同时,由于监管乏力,这一民生工程在一些地方悄然沦为少数基层干部的“敛财工程”。自2009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来,横县先后查处多起危房改造领域方面的腐败问题。其中,查处该县校椅镇贺桂村党总支部原书记蒙必裕、村委会原主任李克光索要危房改造好处费一案,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据介绍,在2010年至2013年,横县校椅镇贺桂村党总支部原书记蒙必裕,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与该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克光,以需要给上级办事部门送“茶水费”为由,分别向本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的10户农户索取22000元。


  年迈的蒙必裕谈起自己的违纪行为,泪流满面、悔恨不已:“我给党和国家抹了黑,我对不起关心支持我的家人和群众……”然而,人生没有后悔药,也没有删除键,蒙必裕悔之晚矣。


  思想蜕变——

  人生轨迹偏离目标


  常言道,“村官不算官,硬扛半边天”。村干部虽是“兵头将尾”的无品小官,却是基层农民的代言人、引路人、带头人,应该是所在村里最有水平、最有本事的能人。蒙必裕原在部队服役,复员后不久就被选上村干部,就是看中他在部队的拼劲闯劲。在担任村干部的30年时间里,蒙必裕兢兢业业,切切实实为村里干了不少实事好事,带领群众大规模种植茉莉花、发展百香果项目等,也得到了群众的公认,拥有较高的声望。


  但长期以来,村干部工资补助微薄,这种“似官非官”“非农实农”的模糊而尴尬身份让蒙必裕感到在生活上没有奔头,工作上也就没有了劲头。“村里的群众打工一天都能挣上百元钱,就连村里的保洁员每天都有50元收入,可是村支书的报酬每月不到1000元,平均每天不到30元。”蒙必裕连连倒苦水,这些钱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顾不了,每个月光手机费就得100多元,八成话费都是办了公事。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的工作任务名目繁多,广泛涉及综治维稳、防洪抗旱、生态乡村等。同时,镇里对农村工作抓得越来越紧,要求越来越严,像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工作,都实行“一票否决”。万事执行难,许多事情理论上是好的,但是上级决策与贺桂村的实际状况差距很大,操作起来很困难。最终结果就是上级领导不满意,村里群众有意见,蒙必裕往往两头受气。


  工作的无助、生活的无望、思想的困惑完全占据了蒙必裕的内心,他的人生轨迹也随之偏离坐标。蒙必裕认为自己负荷大,付出多,但回报少,社会承认度低,心理的天平难免失重。


  主动索财——

  踏上违纪不归路


  2010年,校椅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推进工作。蒙必裕作为贺桂村党总支部书记、定工干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贺桂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面广,环节多,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问题。


  蒙必裕也正是看中这一点,在工作中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了时任村委会主任的李克光,两人串通好巧立名目索取好处费,向危改户以每户收取2000元作为“茶水费”“办事费”。据了解,县政府对有关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补助的文件下发后,蒙必裕、李克光并未将上级精神向村民传达,而是告诉贺桂村一些村民可以为他们争取到一笔危房改造补助款。所以当蒙必裕、李克光开口索要所谓“茶水费”时,那些领到补助款的村民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甚至还很感激蒙必裕。


  被索取“感谢费”的李某某是特困户,其居住的房屋是祖辈遗留给他的一处破旧不堪的危房。“你这个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是村里和镇里考虑到你家庭困难,努力为你争取来的。如果你有诚意就拿2000元钱出来,由我替你请上级领导喝个茶表达一下你的心意。”李某某刚从农村信用社领取到16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在蒙必裕的授意下,随即将2000元“茶水费”交给了他。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期间,蒙必裕、李克光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分别向本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的李某某等10户农民索取钱财,共计22000元。


  “原以为帮助村里的危房改造户跑跑腿,把项目指标拿下来,自己也能得点好处费、辛苦费。当收到危房改造户送来的钱,理所当然认为这就是应该感谢我的,收下后我心安理得,却没想到触犯了党的纪律。”横县校椅镇贺桂村党总支部书记蒙必裕追悔莫及。


  东窗事发——

  退还赃款为时已晚


  “请党和群众原谅我……”因车祸卧病在床的李克光在写到忏悔录提到。


  纸终包不住火。2015年12月,横县纪委接到群众对该事件的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原来,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蒙必裕和李克光在收取危房改造户钱财后,分三次将其中的15000元送给校椅镇规划站原站长黄某(另案处理)。事后,黄某因害怕事情败露,把收受的15000元全部退给蒙必裕和李克光。蒙必裕和李克光二人将16000元私分,6000元由蒙必裕保管。2014年9月,蒙必裕、李克光因担心东窗事发,主动将索取的钱款退还给危改户。


  “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最终,蒙必裕、李克光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的农户索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2016年4月28日,横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蒙必裕、李克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点评】


  类似于农村危房改造这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危房改造资金频频被蛀蚀,在一些地方悄然沦为少数基层干部的‘敛财工程’,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


  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补助是针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当代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但蒙必裕、李克光凭借手中的些许权力,向农村危改户伸出“黑手”,于心何“忍”,良心何“安”?这种借收取“茶水费”感谢之名,行“拔毛”之实,置党的声誉于何处?置党群关系于何地?实在让人齿冷,痛恶!


  对于蒙必裕、李克光这种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在群众周围经常为非作歹的“苍蝇”,必须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坚决予以肃清,切实解决侵占群众利益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编辑:田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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