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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内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22 15:20 浏览次数: 【字体: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厦门海事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内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内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周内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腐化堕落,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内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内金简历

  周内金,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福建南安人(厦门海沧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1986年7月至1996年8月,历任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政工科科长;1996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副院长;2002年1月至2011年2月,任厦门市同安区法院院长;2011年2月至2014年4月,任厦门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4月至今,任厦门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副厅级)。(福建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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