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以案说纪>案件快报>详细内容

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倪士俊严重违纪被"双开"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9-16 12:59 浏览次数: 【字体:

      据江苏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江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扬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倪士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倪士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搞权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倪士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倪士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倪士俊简历

  倪士俊,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建湖人,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邗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邗江县施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邗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邗江县建委主任、县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等;1999年8月任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6月任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04年1月任江都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2月任江都市委书记;2009年12月明确为副市级;2011年11月任扬州市江都区委书记(副市级);2012年6月任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江都区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江苏省纪委)

分享到:
打印文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