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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原董事长陈载华涉嫌受贿约2752万元受审

作者: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7-06 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载华受贿案。陈载华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1.86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7月,陈载华担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4年至2012年期间,陈载华利用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设备采购等事项中,为广西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等谋取利益,收受企业或个人给予的钱款、别墅、股权及其他财物,共计2751.86万元。
 

  案发后,陈载华及其家属退回赃款1059.5万元。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载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载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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