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贸与服务业处原副调研员李耀忠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耀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钱财,涉嫌犯罪。
李耀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规党纪,且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给予李耀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