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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纪委通报:重师大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吴晓燕借外出培训之机组织旅游,公款私存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22 12: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8月3日至9日,吴晓燕带领学院19名教师到广西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培训班”期间,参观了旅游景点,有关费用在培训费中支出。2016年7月30日至31日,在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经济理论与思政教改研究会第29届论坛”会议活动后,吴晓燕安排他人将结余资金14199.15元存入个人账户。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吴晓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重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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