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主任梁胜、副主任黎胜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梁胜、黎胜在担任广西玉林市苏烟水库水电管理处主任、副主任期间,2015年6月,先后两次同意办公室把水库的成品鱼发放给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黎胜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8月,梁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黎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司法所副所长邱军违规重复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邱军任福绵区新桥镇司法所干部、副所长期间,既在福绵区司法局报销差旅费8950元,又同时在新桥镇政府重复报销差旅费9400元。2016年8月,邱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主动退缴的9400元已上缴国库。
3.北流市山围镇丰垌村干部集体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0年5月,丰垌村党委书记梁汉超、村主任赖强、村文书胡海文、村治保主任杨相雄、村团支书吴崇南、村民兵营长兼出纳林庆昌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林改经费7000元去海南旅游。另外,梁汉超、赖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6年6月,胡海文、杨相雄、吴崇南,林庆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9月,梁汉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赖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规套取金额已依法追缴。
4.玉林市容县石头镇石塘小学校长马严光违规大办婚宴问题。2016年5月,马严光没有向单位报告,在老家容县石头镇登州村为儿子大办婚宴,宴请360人共45桌,违规收取礼金24905元。2016年9月,马严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玉林市博白县大坝镇诸岭村原支书周和昌、主任周力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7年至2013年期间,周和昌和周力昌等人商量决定,在逢年过节将15000元作为节日补助或购买节礼分给村干部。周和昌、周力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9月,周和昌、周力昌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规所得已依法追缴。
6.玉林市兴业县水产畜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恩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兴业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恩凡与局班子成员商量后决定发放开年红包。在2月25日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开年会上,给全体领导干部每人发放168元开年红包。2016年9月,陈恩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红包已依规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