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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两名厅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不实被约谈

作者:佚名 来源:北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8-29 22:3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王可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不实问题的两名厅级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此次谈话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后,北海市委开展的一次重要谈话提醒,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释放出严管就是厚爱,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的强烈信号。


  王可指出,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一直强调的重要工作,是领导干部诚实做人、严守纪律、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检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明确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针对北海市两名厅级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不实的问题,王可明确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正确认识个人事项报告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通过认真学习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填报工作各项要求,以严实作风对待,避免错误重犯;二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查找剖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个人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要引以为鉴,边学边查边改,不断检视和改进自己,进一步锻造严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王可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担当,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实践好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善用谈话批评、函询诫勉等方法,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此次约谈是从严管干部的新起点,下一步,对不如实填报或故意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履行责任不力,管理干部不严的将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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