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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06-12 19: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12月30日,梧州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岑溪市城谏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莫浪涯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1日,莫浪涯私自驾驶该站公务用车桂DNN398到岑溪市金湾顺景小区搭乘其家人到南渡镇西竹村其亲属家中吃饭。莫浪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藤县大芒界林场场长黄欢朝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5日至22日,黄欢朝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私自驾驶该场公务用车桂D33217往返工作驻地和县城住处,并将公务用车停放在自己居住的藤县时代华府小区内,没有按规定在报备的停放地点停放。黄欢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教师何杰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月11日晚,何杰(抽调到岭景镇政府工作,任专职司机)私自驾驶岭景镇政府公务用车桂DLJ368离开镇政府驻地开往县城,在县城河东四季春天宾馆路段与债务担保人邱某某发生冲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何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蒙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副书记关芸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7月,市纪委在对蒙山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时,发现关芸办公用房面积达39㎡,超标225%。关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蒙山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黄朝辉违规接受下属提供资金旅游问题。2013年8月9日至14日,黄朝辉接受蒙山县人民医院院长何某某的邀请,携家属与何某某等人一起去哈尔滨旅游。黄朝辉只交3000元旅游费用给旅行社,剩余的12000元费用由何某某负责支付。黄朝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万秀区夏郢镇北胜村主任黄渭文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9月3日,黄渭文在没有向村委或镇纪委报备的情况下,在北胜村天狮组家中为其儿子操办男方婚礼,邀请了北胜村“两委”干部、亲戚、朋友、同村村民等约200多人,共计约21席流水席。黄渭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从严从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不论其职务高低,都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屡禁不绝或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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