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八角乡原党委书记被“双开”
近日,龙州县纪委对八角乡原党委书记李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底至2015年6月,李志军在担任龙州县接待办主任、八角乡党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并育有一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与他人合资经商从事营利性活动,分得红利42万元。
李志军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龙州县纪委、龙州县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志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