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中共广西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办公室(简称纪委办公室)与广西艺术学院监察处合署办公,下设执纪监督科、执纪审查科、案件审理科,主要职责为: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纪委的任务,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及时收集群众对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向纪委报告,当好纪委的参谋和助手。
2.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勤政廉政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3.负责调查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并按照规定提交校纪委会讨论处理。
4.承办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区分问题的性质和管理范围,及时处理或查办。
5.配合有关部门检查了解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政治生活、思想作风方面的表现,及时向校纪委报告。会同党委组织部抓好民主生活会的开展。
6.组织对纪检理论和政策的研讨工作,提高纪检工作水平。
7.负责纪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活动,草拟、印制以纪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8.负责中纪委、区纪委、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等部门印发的有关重要文件的管理、传阅、转发、收交以及纪检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9.组织开展专兼职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提高纪检业务水平。管理和处理纪委办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10.承办上级纪委、校党委、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纪监督科的主要职责为:
1.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和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对行政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察;
3.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提出监察意见,并督促进行整改等;
4.做好纪委召集的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等会务工作;
5.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使用印鉴、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事务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纪审查科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信访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做好登记归档、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2.协助领导抓好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工作;
3.受理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申诉;
4.负责信访案件统计、分析及报告、通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科的主要职责为:
1.审理本校党委、纪委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
2.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本校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
3.审理虽然不属于本级监察机关直接行政处分权限之内,但由本级监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案件;
4.审理申诉案件;
5.审理二层机构纪委呈报的备案案件;
6.审理本校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
7.审理二层机构纪委对二层机构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议或复查的案件;
8.对二层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调查研究,进行业务指导;
9.草拟案件审理程序方面的条规和规定;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