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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国家与社会

作者:马克思恩… 来源:领导阅读 发布时间:2016-06-12 19:23 浏览次数: 【字体:

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社会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最初通过简单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样的例子不但在世袭君主国内可以看到,而且在民主共和国内也同样可以看到。正是在美国,同样任何其他国家中相比,“政治家们”都构成国民中一个更为特殊的更加富有权势的部分。在这个国家里,轮流执政的两大政党中的每一个政党,又是由这样一些人操纵的,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生意,拿联邦国会和各州议会的议席来投机牟利,或是以替本党鼓动为生,在本党胜利后取得职位作为报酬。

事实上,帝国是在资产阶级已经丧失统治国家的能力而工人阶级又尚未获得这种能力时唯一可能的统治形式。全世界都欢迎这个帝国,认为它是社会救主。在它的统治下,资产阶级社会免除了各种政治牵挂,得到了甚至它自己也梦想不到的发展。工商业扩展到极大的规模;金融诈骗风行全世界;民众的贫困同无耻的骄奢淫逸形成鲜明对比。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它本身的腐朽性以及它所拯救了的那个社会的腐朽性,恰恰被一心想把这个统治制度的最高司令部从巴黎搬到柏林去的普鲁士的刺刀尽行戳穿了。帝国制度是国家政权的最低贱的形式,同时也是最后的形式。它是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当做自己争取摆脱封建制度的解放手段而开始缔造的;而成熟了的资产阶级社会最后却把它变成了资本奴役劳动的工具。

 

【点读】  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来分析腐败的原因,指出国家将管理社会的权力转变为谋求特殊利益的集团,从社会公仆转变为社会主人。无论是在封建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国家都被异化为统治人民的工具,而不是为人民服务。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在于将统治人民的国家变成为人民服务的国家,让国家工作人员成为社会的公仆,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须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凭借这种法律,他们享有了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构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但是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酋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后者是站在社会之中,而前者却不得不企图成为一种处于社会之外和社会之上的东西。

自由就在于把一个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

正是在德国,来自哲学的对国家的迷信,已经进入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之中。按照哲学概念,国家是“观念的实现”,或是译成了哲学语言的尘世的上帝王国,也就是永恒的真理和正义所借以实现或应当借以实现的场所。由此就产生了对国家以及一切同国家有关的事物的盲目崇拜。尤其是人们从小就习惯与这样认为,全社会的公共事物和公共利益只能像迄今为止那样,由国家和国家的地位优越的官吏来处理和维护,所以这种崇拜就更容易产生。人们认为,如果他们不再迷信世袭君主制而坚信民主共和制,那就已经是非常大胆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且在这一点上民主共和国并不亚于君主国。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国家废物全部抛掉。

 

【点读】  腐败现象是随着国家和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当私有制发展到产生阶级和阶级对立,统治阶级就创立了国家政权来维护自身利益。国家政权逐渐发展成为高居于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而腐败就成为国家政权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此外,由于某些哲学家错误地将国家作为实现真理与正义的场所,导致人们对国家的盲目崇拜,对国家权力与国家公职人员的盲目崇拜,造成行贿等腐败现象。因此,必须限制国家的自由,将国家由社会之上变为服务于社会。

公社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自治政府的那类东西。当然不是。它不是饱食终日的市议员们、假公济私的教区委员们和穷凶极恶的习艺所监工们操纵的那种城市的自治。它不是大块土地拥有者、满袋金银、头脑空空的蠢材们操纵的那种郡的自治。它不是“无俸法官”的司法丑物。它不是借助于寡头俱乐部和阅读《泰晤士报》来管理国家的那种政治自治。它是由人民自己当自己的家。

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这样,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

 

【点读】  这里的“公社”指巴黎公社。马克思、恩格斯反腐败的逻辑是把国家权力还给社会,用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实现社会的自我管理,消除国家对社会的吞噬所形成的腐败。马克思、恩格斯处在各种腐败问题充分暴露的自有资本主义时代,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腐败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国家的异化也达到了最严重的状态,只有推翻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由人民来管理国家,才能根除腐败。

一切社会公职,甚至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都要由公职的勤务员执行,从而也就处在公社的监督之下。硬说中央的职能——不是指政府统治人民的权威,而是指由于国家的一般的共同的需要而必须执行的职能——将不可能存在,是及其荒谬的。这些职能会存在;不过,行使这些职能的人已经不能够像在旧的政府机器里面那样使自己凌驾于现实社会之上了,因为这些职能应由公社的勤务员执行,因而总是处于切实的监督之下。社会公职不会再是中央政府赏赐给它的爪牙的私有财产。随着常备军和政府警察的废除,物质的压迫力量即将被摧毁。宣布一切教会不得占有财产;从一切公立学校中取消宗教教育(同时实施免费教育),使其成为私人生活范围之内的事,靠信徒的施舍维持;使一切教育机构不受政府的监护和奴役——随着这一切的实现,精神的压迫力量即被摧毁,科学不仅成为人人有份的东西,而且也摆脱掉政府压制和阶级偏见的桎梏。市税由公社规定和征收,用于全国性的的公共需要的税款由公职人员征收,并由公社自己支付于各项公共需要(用于各项公共需要的开支由公社自己监督)。

这样,政府的压迫力量和统治社会的权威就随着她的纯粹压迫性机构的废除而被摧毁,而政府应执行的合理职能,则不是由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机构,而是由社会本身的承担责任的勤务员来执行。

 

【点读】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反腐败的系列措施:通过监督的方法来预防腐败,让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行为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将国家的统治职能转为管理和服务职能,等等。这些措施的真正实现需要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在当时的情况下难以实现。例如,随时撤换国家工作人员就难以在当时的条件下实现,毕竟国家的管理需要科学的管理水平、组织能力等。因此,巴黎公社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两个月。

 

题解

选文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法兰西内战》《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等经典著作,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与社会的哲学高度来分析腐败问题,从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历程中概括出彻底解决腐败的办法——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无论是封建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在本质上都是私有制国家,不可能将国家归还社会,归还给广大人民群众,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而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办法就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彻底消灭剥削制度,消灭私有制,建立让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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