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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为镜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自治区党委召开专题会议 彭清华主持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6-09-16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以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为镜鉴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自治区党委召开专题会议 彭清华主持

 


  
  9月13日下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日前,自治区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与会同志认真开展讨论,深刻剖析辽宁拉票贿选案发生的原因及其深刻教训,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依纪依法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换届纪律,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要以辽宁拉票贿选案为镜鉴,结合我区换届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换届选举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法外施恩。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做表率,讲政治、讲党性,坚持以身作则、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选人用人、纠正“四风”、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把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教训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职尽责,既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又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真正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和讨论,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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